2009年7月17日 星期五

7月9日的課程

7月9日上午 黃源銘(默夫)教授 法律素養與行政程序
*穿好至聖的盔甲,方能遊走在現在的社會。
*公立學校老師,若兼任行政人員,則兼具公務員的身分。
*身分具有權利,權利須負擔責任。
*合法的圖利是便民<--->違法的便民是圖利
*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
*世間沒有圓滿,但求圓融。
*從俗。
*價值---由自己決定。
*求不得--->嗔
行為不檢,有損師道--->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。
不要因為自己喜歡的人,便為其圓謊
不要因為自己不喜的人,便極力批判
隨國俗法、莫是莫非
生命的意義在於安心
得不到的永遠是最美…
行政程序法:公正(迴避(利益);關說(來自廠商、民代、上級長官)) 公開(政府資訊公開法) 民主 告知
迴避 (自行迴避、申請迴避、)
四親等以上的血親必須迴避。一系一等親。
三親等以上的姻親---血之配(血親的配偶)
配之血(配偶的血親)
配之血配(配偶的血親的配偶)
申請 針對行政機關
聲請 針對法律機關

申請 權利的行使 逾期 喪失權效
申報 義務的履行 逾期 處罰責任

核定:原機關作成 上繳(由上級負法律責任)
備查:作了就生效,知悉
核備(視情況作核定或備查之用,然核備已不建議使用)
緣起緣滅、重在過程,而非執念。
以上,是針對黃教授所上課內容所做的一些摘要。
明明是很生硬的法律課,可是在黃教授的說明,卻讓大家很愉悅的吸收、接納了許多的資訊與知識。總之,自己要守法唷!!!

下午 林志成教授 理念學校理論與實踐

理念學校的教育理念
教育目的---發展個體的主體性與自主學習的能力,啟迪學生多元智能
許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
希望這是一所天未亮,孩子就搶著想上學,天黑了,孩子還捨不得回家的學校。

當看到教授秀出這張簡報的時候,個人感觸頗深...
因為,我現在所處的學校,是一所---天黑了,孩子也不可以回家的學校。
當然,是因為我們學校有承辦夜光天使點燈活動計畫,所以部分小朋友要上課到8點。
這中間,有太多難以明確去論斷是非黑白的地方,
只希望,未來,這活動能逐漸的被健全的家庭所打倒、擊敗而消失吧......

除此之外,林教授還提到---評鑑資料都上網。
這點真的值得大力推廣支持,衷心希望他能不斷被提起、發光、推廣。
不要每次評鑑、訪視都要在看一本又一本的書面資料了...
真的太不環保了。 拜託,願 樹木之神保佑我們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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